315这天,火的不仅仅是老坑酸菜,还有娱乐圈清流邓伦的塌房。
前几天还因为一句”内娱不会完的“谐音梗冲上热搜的邓伦,因涉嫌偷逃税款被处罚共计1.06亿元这事儿再次回到热搜。
这年头,粉上的正主就像开盲盒,不知道打开后会是惊喜还是惊吓。
就算是零头后面的0.06亿,也是很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
今天,所长就借这件事儿聊聊偷逃税。
壹 赚了这么多,还逃税?怎么逃?
毛阿敏在她的书中,记载了她逃税时的心路历程:
偷逃税的事情暴露将对自身的事业产生什么影响,一路顺风顺水的明星网红们再清楚不过了。
但当他们利用多种多样的手段偷税漏税,暂时逃避税务系统的稽查后,内心便存有侥幸,对偷逃税这一事习以为常。
“别人都这么干,查不到我身上”,这种盲目乐观的心态是坠入深渊的前提。
税法这么定义偷税漏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当前,明星网红们常用这些手段偷税漏税:
一是转换收入性质。个人税率最高边际是45%,如转化为企业税率则可以得到更大的降幅。部分网红明星们将自己获取的片酬、打赏、代言费等转化为公司的投资、股权、红利等等,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早有薇娅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今有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二是滥用核定征收优惠规避税负。一些地区为了鼓励企业发展、解决小微企业税务问题等原因,采用核定征收降低税负成本,客观上吸引了一批高收入人群入驻本地发展。部分明星网红利用优惠政策,在各地建立无实质性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以降低税负,其中包括范冰冰的霍尔果斯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三是签订阴阳合同。前文提到,个人所得税最高可至45%。为了规避税负,明星网红们通过拆分合同,使得报税的明面数额减少。2018年范冰冰就是被崔永元实锤了阴阳合同一事。
贰 逃了这么多,咋还不坐牢?
有人问,偷逃税这么大的数额,还不用坐牢吗?
的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偷逃税款不仅要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能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小贴士:初犯不坐牢,再犯就没有这种机会了哦
叁 还能不能避税了?
观这几次的“塌房”事件,不难发现“税收大数据”的身影。税务部门采用大数据+提醒、督促、警告、重点稽查、公开曝光查出偷税漏税的人员。
大数据让藏于阴影的偷逃税之举“见光”,未来国家税务系统升级优化后,个人的税务、工商、社保、银行等数据随时都能合并统一核算,企业人员、收入等信息相互关联,使得偷逃税行为更难以藏身。
不过,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在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作出缴纳税负低的抉择,使得降低税负既合理又合法。
合理的税收筹划也就是所谓的合理避税,是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下节约税负,既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财富,也是各个政府所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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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完税后变素人,明星网红侥幸逃税这路是走不通了。
有人问,难道娱乐圈就没有认真纳税的明星吗?
当然是存在的。
当年王宝强和前妻打离婚官司时,因为资产由前妻管理,身上只剩下十几万,他转身找陈思诚借钱,上交了180万的税款。
早在2018年时,张艺兴、杨幂、景甜纷纷上了某地纳税大户企业名单,旗下工作室当年的缴税额都达到一千万以上。
邓伦偷逃税曝光后的几天,李沁又被爆出“A级纳税人”的身份,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
这类艺人才称得上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学艺。
对于公民,纳税是应尽的义务。对于企业,税务合规是基业长青的前提。
不知阅读的朋友们,对于明星网红偷逃税这件事有何看法呢?